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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朱总为何这样问,我姐姐呢,怎么不见她?”
叶清阳也是一阵纳闷,满屋子看了一眼,也没有看见叶清晨的身影。
“怎么不见她?她已经被宋景离给抱走了。”
朱总将刚才发生的一幕说给叶清阳听。
只见,叶清阳的脸灰一阵,白一阵,然后又灰一阵,惹的朱总等人满是不快,煮熟的鸭子飞了不说,不知道有没有得罪宋景离,他们忙了半天却为他人做嫁,不甘心啊,实在不甘心!
锤了捶胸膛,朱总气的牙痒痒,“投资叶氏的事还是就此作罢吧。”
说完就带着一干人等离开了。
叶清阳消化了半天,他的姐姐被宋景离抱走了,真的抱走了。
这是不是说明叶氏还有的救,他攀上的可是在A市能够呼风唤雨的宋氏,比朱总那些不入流的三流公司可厉害多了,他这个叶氏堂堂小开,可以做的很稳,甚至是更久。
想着,心里就兴奋起来,离开金玉,回家就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苏晴。
苏晴也满眼喜色,想来叶清晨之余宋景离还是有用的,正满心欢喜之际,给回娘家的叶依依泼了一盆凉水。
“算计宋景离的女人,还指望他能给予你们什么帮助?脑子没病吧,你们都忘了宋景离是为了什么才回来的,隔壁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”
叶依依满眼不屑的冷笑,早已恨透了苏晴母子三人。
若不是她,母亲就不会死前也看不到爸爸最后一面,让她含恨而终。
还有那个该死的叶清晨,如果不是她,景华就不会出意外,变成如今这副样子,而她更不会被当成利益的筹码而嫁给一个不喜欢的男人。
“怎、、、怎么可能?”
苏晴听她一番分析,心里顿时没了底。
“可不可能,咱们就拭目以待吧。”
叶依依不在废话,蹬蹬蹬的上了楼。
——
林诺泽一路飙车到了酒吧,他的一众猪朋狗友都聚集在这里,自从接任辉煌的院长之位后,就很少来了。
今夜他只想喝酒,对他们的招呼也不曾理睬,连平日常常关顾的小姐都冷眼相待,惹得她们一阵无趣,就悻悻然的离开了。
一瓶接一瓶的下肚,直到喝的头脑发昏,双眼发沉。
但脑海里始终清醒的想起一个清丽的身姿。
他记得那时候的A大校园,人人都在说叶清晨,一个因为抑郁症差点跳楼辍学在家休养一年的女子,回归校园的她仅仅一个学期,就以优异的成绩霸占成绩榜首。
他会在同学们的谈论中,开玩笑的嘲讽,“清晨清晨,当真是倾国倾城吗?”
满满的不屑。
直到,在路过的校操场上见到了她,倾城容颜,的确是致命的吸引力!
但却不足以他为了她而疯狂。
直到一日在校门口处,那里时常有一个浑身长了红色瘤的行乞的老人。
富有同情心的同学们都会隔三差五的扔一点碎零钱给他,可是无一人靠近他,因为他身上的恶臭味和那些恐怖的红色瘤。
直到那天,行乞的老人不知道怎么搞得,腿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,血液流了一地。
很多人到了他的跟前都是小跑的路过他,无人问津。
直到叶清晨的出现。
他以为她会像其他路过的女孩子一样,捂着鼻子,嫌弃的跑过去。
叶清晨,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女子,还不是和庸俗的普通人一样。
但,叶清晨并没有他预期中的样子,而是蹲在老人的身边,似乎是看了流血的腿一下,就跑开了。
林诺泽鄙夷的勾起那玩世不恭的嘴角。
原来,叶清晨也很无趣啊。
他心里正得意的时候,没想到叶清晨再一次出现,而正准备离开的他,也呆愣的立在马路对面。
她并没有嫌弃老人身上的味道,低着头,纤细白嫩的小手还碰在了那些丑陋的红色瘤上。
那一刻的叶清晨,突然就闯进了他心的一个位置,终于明白父亲常对他说的两个字——‘医者’!
说等他明白这两个字的真正意义,就不会排斥他给他选择的道路。
的确,那般风姿,一旦进驻,便再也抹不去。
“你想喝死啊?”
手中的酒一把被人夺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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